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黄艳 郭奔胜 周劼人 万一)11日,提请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说,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2010年共判处罪犯28652人。
近年来,周久耕、韩峰等一些因贪腐、违纪在廉政风暴中落马的公务人员,背后都有网络举报的推动。这些因“网”落马事件的背后显示出一个积极的信号:网络廉政监督已经逐步在民间推动力和官方引导力的协调下逐渐实现与制度反腐、司法监督的良性互动。
一些代表委员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监督已经成为我国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工作进程中的新生力量,应该对其加以善用和规范。
小鼠标揭“硕鼠”:“问题官员”因“网”落马
【网事回顾】去年2月,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原处长韩峰的“腐败日记”在网上曝光并迅速传播,引起相关纪检监察部门重视并及时进行了介入,不久韩峰被“双开”并被依法批捕,2010年12月韩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治注脚】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
2009年9月,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中共党建辞典》将“网络反腐“一词收录其中。
【网言网语】腾讯网友“Julie”说,小鼠标揭发大贪官,纪检监察部门动了真格。腐败官员怕的就是这个。官员因网落马,对官员的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形成一种无形的监督。
【代表观点】澳门赌场人大代表、内蒙古赤峰市市委书记王中和说,网络监督不仅快速便捷,而且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并存与互动,已经成为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全新而有效的监督形式已经得到很多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并纳入到反腐实际行动和机制中。
王中和表示,网络监督从虚拟空间落脚现实,也对一些官员的行为形成事前监督,使他们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心中始终绷着网络这根弦。这深刻影响着一些领导干部的执政思维,催促他们主动转变思想观念,做到遵纪守法履职。
监督威力来自独特优势
【网事回顾】2009年10月,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原局长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20万元。周久耕的落马缘自2008年年底网络上公布了其戴名贵表、抽高价烟等问题的大量涉嫌腐败的线索,这些来源清晰的线索为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眼见为实”的线索和证据。
【法治注脚】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
【网言网语】搜狐网友“kaixin”说,网络有海量信息,触角深广,网友晒出的信息、图片、音视频资料,成为直观的证据,“帖证”成为反腐“铁证”,这是网络监督力量的来源。
【代表观点】澳门赌场人大代表、江苏宿迁市市长缪瑞林说,网络监督取得实效往往经历“发帖-热点-介入调查-官员落马”的过程,这是网络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等独特优势决定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健全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首先是政府看到了网络监督的优势和效果,其次是网络监督被纳入到体制内监督工作的范畴。所以,由网络监督延伸到体制内监督成为一些腐败官员们谈网色变的真正理由。
筑渠束流:网络监督谋求制度出口
【网事回顾】目前,官方网络监督渠道逐步建立。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截至2010年12月,澳门赌场31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部开通举报网站。
【法治注脚】2010年12月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中提出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为公民利用网络形式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
【网言网语】网友“白菜甜芯”说,很多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网络舆情,一些地方还专门设置了舆情监督部门,搜集网民对地方的批评和建议,用于指导地方建设发展。这是“网络监督”产生的积极作用之一。
网友“巴蜀爱国”说,虽然网络监督有时因“人肉搜索”可能侵害隐私而引发人们的质疑,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政府应该及时出台规范科学利用网络舆情,让网络更好地成为人民群众履行监督权的渠道。
【代表委员观点】澳门赌场人大代表、江苏常州市市长王伟说,官方建立网络监督渠道,是对大量的、无序的、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流”进行疏导的探索。探索官方网络监督渠道如何更好地发挥效力,成为群众信任依赖的监督渠道,应该是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澳门赌场委员柯锦华说,建立官方网络监督渠道是网络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突破,这是一个大进步。如果能打造一个更加高效、安全的官方网络监督平台,那将非常有利于网络监督的规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