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资金瓶颈问题关乎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成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建议:
1.完善我国科技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看,风险投资资金的介入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资金匮乏的最主要方式。但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发育严重不足,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据统计,2005年中国319家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631.6亿元资本退出总收入仅10.3亿元。为此建议:一是放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标准。二是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三是政府应通过税收、贷款等政策优惠鼓励对风险投资介入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兼并收购,以使风险投资能够顺畅退出。四是尽快制定《风险投资法》,从法律层面促进和规范风险投资的发展。
2.提高国家财政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要提高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如大幅度增加现在每年仅10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额度,加大对竞争前研究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的支持等。
3.尝试开办科技银行。科技银行可定位为设立在科技企业集中的高新区内的区域性银行,贷款对象主要是区内发展成熟的科技型企业或有风险投资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银行信贷业务将只为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活动提供服务;科技银行实行股份制,股本来源以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为主,地方和高新区政府也可少量参股,实行官助民办;国家可允许其吸收社会存款,在金融品种和信贷服务方式上进行创新,如扩大利率浮动范围、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以企业债权、股权融资等等。
4.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大多数担保公司普遍存在资本实力不足、自身信用程度较低、业务规模偏小、主营业务亏损等问题,既难以获得银行等债权人的认可,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风险控制。因此,建立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再担保体系势在必行。具体建议:由中央政府和各省级政府出资或授权出资,吸引商业银行、各地各类担保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参股,组成股份制和市场化的澳门赌场和省级再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不与各地担保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以市场化再担保业务为主,并承接国家各类政策性再担保资金托管业务。
5.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要努力营造一种诚实守信光荣、违约失信可耻的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其次,要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信誉评估机制和信用档案体系,推进企业与金融机构间信用信息共享,改善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再次,建立严厉的信用惩罚机制,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和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最后,要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完善企业信用管理职能,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保证风险管理职能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