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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节约型政府建设力度刻不容缓

日期: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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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力度,其中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但最终实现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目标,还亟须加强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的工作。
  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的快速增长令人担忧。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长23倍,而同期人均GDP增长14.6倍,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2.3和12.7倍。我国行政管理费用超常规增长与政府浪费现象有关。例如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浪费,政府会议浪费,“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浪费,能源和资源浪费等都加大了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教文卫医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政府浪费的本质是公共资源浪费,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体制、机制和法治角度分析,在于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公共资源产权主体和责任主体缺位,对政府行政成本考核不够重视;预算约束软化和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为官员大手大脚地花钱提供了便利;政府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缺少公众参与也导致了行政成本的过快增长。
  为此,冯培恩委员发言提出了加大节约型政府建设力度的对策建议: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加快透明政府建设:建议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明确规定统一的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度和决策程序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政府的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2.健全行政绩效考核制度,明确政府浪费的责任主体:建议把行政费用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公务员人均行政费用和行政费用增长率等作为行政费用的控制指标,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和报告,建立既注重政府职能实现程度,又注重纳税人满意程度;既注重行政结果,又注重行政成本的政绩考核体系和赏罚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和保护政府官员节约和用好公共资源的积极性。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并把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列为第一责任人,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的监督,强化政府浪费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机制。
  3.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建议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控制,并通过设置在中央银行的单一账户收支,使国库收支真实反映全部财政状况。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形成统一的政府预算,杜绝大笔公共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和随意支配。建议修订《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预算会计制度等,实现预算收支程序的法律化和法律责任明确化,促使地方政府在预算的约束下配置和运作公共资源。
  4.促进公共财政决策的民主化:建议改进和健全听证会制度,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适度缩小政府在公共财政决策中的自由裁量权,形成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公共财政决策的格局。
  最后,建议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及实施条例,使全体公民树立“公共资源浪费有罪”的概念,使惩治公共资源浪费有法可依,使公共资源浪费没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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