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来说,挽救一个“问题孩子”和培养一个优秀孩子意义同等重要,但挽救“问题孩子”所付出的心血常常是培养一个优秀孩子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民盟中央的调研表明,我国工读学校对违法和轻微犯罪“问题孩子”的教育挽救的成功率一般都在80%以上,多挽救一些“问题孩子”,不仅可以少办一些监狱和少管所,而且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此建议:工读教育应当单独立法。可统一将工读学校更名为“青少年法律援助学校”。按照义务教育的要求,工读学生和普通学生一样享有平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加大对工读学校的投入;提高工读学校及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通过提高待遇、师范培训、资格认证等来稳定工读教师队伍,也由此解决“招生难”的问题,使工读教育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