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海岛保护立法进程,加强海岛开发保护管理的提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3-02-28 来源:中国政协网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案由:关于加快海岛保护立法进程,加强海岛开发保护管理的提案
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提案提出时间: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
提案指出,20世纪中后期以来,特别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生效后,世界各沿海国家更加关注海洋资源和海洋权益,并调整海洋政策,加强海洋管理,壮大海洋工作队伍,这已成为世界潮流。我国已将“实施海洋开发”作为和平崛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际社会海权意识的增强,作为海陆兼备的海上疆土—海岛已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沿海省市在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紧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现象在一些沿海地区越来越多,我国的海岛保护、开发与管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海岛生态破坏严重;海岛数量急剧减少;特殊海岛保护不力等。
提案建议:一、增强海洋蓝色国土意识,加强对公众特别是对中小学学生的海洋和海岛观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及公众对维护海洋权益和保护海岛的忧患意识;二、适应新形势下的国际竞争需要,迫切需要按自然属性、战略地位、功能定位等标准和条件,制定能够统筹全局、有力推进国家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长远规划,统筹安排海岛发展的各项工作;三、设立更高层次的决策机构,加强国务院海洋部门的权威性,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海洋和海岛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
四、加快海岛立法,建立海岛开发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制度,领海基点岛屿和具有特殊价值的岛屿严格保护制度。
国家海洋局答复:我局高度重视此项提案的办理,海岛司专门组织致公党中央赴上海和浙江开展调研,重点对洋山港和浙江省普陀山岛、凤凰山岛等有居民海岛和大羊屿、旦门山等无居民海岛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委员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组织专家和学者赴广东、广西、福建、辽宁等地海岛调研,提出了有关问题的详细解决办法。委员们的反馈意见以及学者的调研成果成为我们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海岛法》进行审议的重要依据。经过共同努力,201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2012年《澳门赌场海岛保护规划》颁布,海岛规划管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海岛整治修复、海岛调查、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动态监视监测、海上巡航执法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有力地保护了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促进了海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