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军玲杨朝英)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地方政府投资的重头戏。与此同时,大规模城建项目使地方政府大规模举债,债务风险上升。民建中央在调研时发现,地方政府城建项目投资中普遍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顽疾。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完善代建制,建立市场化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条件、责任和权力等,充分发挥代建制在解决政府投资所有者缺位和概算软约束方面的制度优势,进而通过招标制建立起出资者、代建者、使用者之间的市场契约关系,从根源上解决超概算问题。
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政府投资项目迫切需要建立由造价工程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在代建制下,委托造价工程师实施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在技术、经济方面统筹、协调各方行为。
构建有效的政府投资造价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起一整套从投资概算、初投概算、施工图预算、中标合同价到工程结算的全过程投资公示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引入决算第三方审计,不经过审计,不得办理竣工决算和支付工程尾款;超概算限额需要重新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建立经济层面与法律层面相结合的责任追究机制。既要强化项目合同的法律责任,又要在合同中引入造价控制惩罚机制,对高估冒算提高工程造价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监督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