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整治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不合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提案
审查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工商总局(会)
提 案 人:澳门赌场工商联
主 题 词: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中介
提案形式:团体提案
内 容:
为解决行政审批项目数量过多、审批的项目不合理、审批人员权力寻租等问题,中央不断放权,各行业都减少了行政审批权,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及管理过程中政府审批的环节也在逐渐减少。但不少房地产企业反映,在实际运作中,那些原本政府审批的环节虽已被取消,但政府有关部门并没有实际放手,而是采用他们指定或限定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这种政府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环节采用指定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严重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经济负担。
一是造成了新的垄断局面。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上,依据政策逐级承担该项审批工作的环境保护部门,一方面紧抓审批权,一方面又为房企圈定环评机构的范围,并明示或暗示“选择指定环评机构才可能顺利通过审批”。许多与房屋质量安全相关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如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与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安全评估等,都由相关部门设立了第三方服务单位。这种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行为限制了自由竞争,形成了一种新的变相垄断,使得本应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变身为“政府的马甲”。
二是服务机构收费高昂,增加了企业负担。这些被指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与原审批部门或多或少都有利益关系,且由于垄断,收费定价远高于市场价格。房地产企业没有选择服务单位的权利,只能接受。而且,由于缺乏竞争性,一些收取高价的测评机构未起到其应当负有的检测、监督、指导作用,有些不合格的企业花钱就能通过测评,严重损害了产品质量。
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第三方服务违反《反垄断法》及《价格法》中的相关规定,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为规范市场,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1.进行调查,认真清理整顿。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体察房地产行业当前复杂多变的现状,认真对房地产行业目前存在的此类行为进行调查。可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指定3-4家同类服务机构,避免独家垄断的现象发生,并设法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指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开设举报热线,对没有认真履行责任的服务机构,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由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舆论和企业代表定期组织社会监督活动,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3.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对强制指定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服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腐败行为的,要坚决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