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仪见习记者揭春雁通讯员户治国)去年,广东省将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纳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予以落实。一年过去了,广东省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如何?补助是否落实到位?为此,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近日组织委员开展具有监督性质的专题视察,并于24日向广东省政府提交专题视察报告。
2014年4月,广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学校的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简称“两个管理办法”)。为了解这“两个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赴湛江、阳江两市开展了专题视察,先后召开多场座谈会,深入中、小学校和县、镇财政局调研,并对128名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
委员们在视察调研时了解到,随着广东省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提高、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各地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良好,但在对政策的正确理解和严格落实上还有不足。如有些地方中小学校预算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有的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付不及时、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较弱等。
视察团为此在报告中建议完善预算管理的机制建设,加大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监管力度。明确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预算和支出管理第一责任人,强化校长在财务管理中的领导责任,保障学校财务自主权。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督查机制,分级监管,各负其责,实现监管常态化,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并且用好管好经费。针对中小学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弱的问题,视察团则建议定期组织轮训,重点是预算和支出管理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