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省常州市政协10日给陈凯委员转来史志军副市长对《关于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四点建议》的批示件。史志军在批示中指出:建议很好,请规划部门在名城保护制度建设和工程实施方案中充分吸收。
今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欣喜之余,陈凯委员认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在于维护、在于保持、在于文化与发展的均衡化,是没有终点的全民工程。他建议:一要认真总结申名过程,找到工作重点、难点。列出常州市名城保护工作的薄弱点、重点和难点,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专项工作方案;二是让老市民、老专家成为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划、建设方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古建筑、古文化、民俗文化等方面的专家对有关方案予以评审;三是增强相关工作的协同性。设立名城保护与发展委员会,由市长挂帅,制订近、中、远期目标及规划,增强历史街区保护、生态保护、自然风光保护等方面协同性,防止建设性破坏;四是原汁原味展示历史文化元素。不仅要切实保护,还要大力挖掘、整理,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将古文化展示出来。
近日,常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给陈凯委员介绍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关机制建立情况和方案开展情况,并进一步征求了陈凯委员的意见。(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