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在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白泉村,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崭新、现代化的牧民定居新村,一幢幢规划有序、宽敞明亮的新屋,纵横交错的林带,笔直的柏油路,排列整齐的路灯。而在10年前,“一顶顶毡房依水而建,一家老少骑着马、牧羊犬随着羊群走”还是当地牧民的生活写照。曾经单调的游牧生活,因“定居兴牧”工程实施变了模样,这背后也有昌吉州政协的积极助推。
牧民定居工程,是昌吉州改善牧区牧民生活条件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2010年起,州政协围绕工程实施密集协商建言,针对牧民定居点的选址、牧民贷款、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等,形成专题报告4份,提出“整合各类资源,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加强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投入”等20余条建议。州党委、政府采纳建议后,通过“政府融资平台+银行+财政+农户”运作模式解决了个体牧民贷款担保抵押难题;将援疆建设资金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残疾人帮扶、民政救济、社会捐助等资金结合使用,解决了资金不足问题。
针对牧民后继发展问题,今年6月,昌吉州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议,提出对定居后的牧民要“扶上马,送一程”使他们能“搬得下,留得住,能致富”等建议。该建议再次引起州党委、政府的重视,畜牧、农业部门通过资金扶持,鼓励牧民在定居点建设养殖小区,变游牧为圈养,实现科学养殖,持续增收;劳动就业部门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采用集中培训、定向输出等方式,引导牧民积极走出去,开辟增收渠道。(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