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入冬以来连降大雪,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滨湖镇永红村农村互助幸福院里,一片和暖景象:老人们有的在打扑克,有的在下象棋……工作人员忙着给老人们准备午饭。这是11月24日,昌吉州政协委员在视察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时看到的情景。村支部书记杜泽告诉委员,“在幸福院餐厅就餐,村委会每天还会为70岁以上老人每人补助10元。”据陪同视察的州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昌吉州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系列举措,离不开委员建言。
近年来,农村老龄化空巢问题突出。为推动“互助幸福院”这一新型农村养老模式的建设,使民生工程真正落到老百姓心坎里,2015年初,昌吉州政协将这一课题定为协商议政的主题。3月初,州政协调研组多次深入各乡镇、涉农街道进行调研。委员发现,互助幸福院普遍存在设施设备落后;建设资金严重缺乏,不能从根本上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老年协会运行机制不完善,发挥作用不突出等问题。
5月中旬,州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州委组织部、州老龄委,州发改、财政、民政、教育、建设、文化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委员们建议,整合各类社区资源;建立幸福院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以政府补助为基本保障;规范幸福院日常具体事务管理,建立幸福院财务管理制度。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委员建议,纷纷作出回应。会后,州政协向州政府报送《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建议案》,州长马雄成对建议案进行批示。民政牵头研究制订方案,6月初州政府下发《关于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配套设施的通知》,对互助院配备标准、工程质量、资金监管等提出指导性意见。目前,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原则,昌吉州建成的112个互助院已陆续投入使用,农村老人可享受就餐、托养、文化娱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