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1月1日开始,《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履职情况登记反馈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据悉,该办法重点就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会议发言、参加界别活动以及与委员履职相关的社会活动等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委员档案,作为省政协换届时委员继续提名或开展履职表彰活动的重要参考。对于履职活动少的省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对其进行约谈。据江西省政协副秘书长徐良平介绍,《办法》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考核,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鼓励委员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