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照宁)“在本届市政协最后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把所有制度重新进行一次梳理,以加强市政协的制度建设。”2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协召开12届44次主席会议,在审议市政协制度规范修编工作方案时,市政协秘书长张仁苇表示。
记者了解到,今年厦门市政协将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并成立市政协制度规范修编工作组,旨在对厦门市政协现行的履职和机关内部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范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增补完善,最终编印为厦门市政协制度汇编,推动厦门市政协工作朝着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该修编工作分为梳理筛选、修订完善及汇总编印3个阶段,将在7月30日前完成。
市政协要求各委办公室对现行有关制度规范提出“留、废、改、立”意见,即对整体上已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或与现行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不相符合的制度规范或条款,予以废止;对部分内容不符合时宜的制度规范或条款,依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对工作上的空白点,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新的规章制度或条款。此外,市政协还将研究制定厦门市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施细则,将中央、省市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转化为具体规则制度;完善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制度,研究制定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工作细则,出台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形成科学管用、配套衔接的政协协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