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关于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民盟中央
承办单位:发展改革委(主),工业和信息化部(会),财政部(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大数据是当今重要的战略资源,被誉为“21世纪的金矿”,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把发展大数据作为国家战略,相继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促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的战略方针和奋斗目标,我国大数据迎来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大数据作为转型发展的新业态,将成为我国“十三五”期间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目前我国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方面已形成一定基础,但存在统筹规划滞后、产业基础薄弱、法律法规缺失、创新应用不足等问题。因此,亟需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发展有关配套政策,鼓励先行先试,加快发展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重大项目,加强大数据应用和共享开发,探索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大数据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数据强国。
为此,建议:
一、尽快出台支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试验区建设模式、体制机制和目标任务,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资金项目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通过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大数据发展。同时在综合试验区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和研发基地,建设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孵化器等,打造服务大数据发展的教育培训、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创新基地,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引导国家级、行业级、央企以及标志性企业数据中心或数据灾备中心落地示范基地。
二、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大数据应用技术与水平。制定促进大数据应用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壮大大数据产业发展规模,明确大数据应用需求迫切的技术、标准、产业,制定发展路线,提高大数据行业服务、应用水平;在“两化融合”的基础上,深化信息化与农业、社会服务业的融合水平,引导数据整合集成,夯实大数据应用基础;建立大数据统筹发展部门,促进国家级大数据联盟建设,负责指导和研究相关数据标准,提供大数据应用技术咨询培训、信息安全咨询等服务。
三、加大财税金融、投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大数据发展。加强对大数据产业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的负担;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投资机制,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增强其吸引社会资本的能力。
四、建立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广机制,扩大大数据应用范畴。建设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点,探索大数据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定期举办大数据应用优秀成果展,如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提升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强大数据引用的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大数据人才引进机制,营造有利于大数据人才培养和发展的职业环境,构建领军型、科研型、复合型、实用性多层次的大数据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注重对大数据人才的就业创业指导,制定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奖励基金,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大数据人才职业化进程,建立大数据分析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及认证制度。
六、建立大数据交易平台及制度,释放数据有效价值。打造大数据交易所等交易平台,提供大数据资产、数据产品、设计及相关服务等,探索促进数据流通、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新制度,释放数据的有效价值。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