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品牌建设取得较快发展,2015年全球100个最具价值品牌中已有14家中国品牌入列。但是品牌侵权案件近来也出现多发易发趋势。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要明确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出发,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品牌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的竞争是市场的竞争,核心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与品牌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机制、创新环境等方面制定企业的品牌战略,将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纳入建设知名品牌的全过程。
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有效和有力处罚,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对维持社会和市场的公平公正能起到警戒作用。要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彻底改变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维权难的状况。对侵权者的惩罚措施不能只体现在罚款的数量上,而应重点打击其侵权的能力。对严重和屡次侵权者要限制其参与市场经营活动。
三、改革现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现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通过体制改革释放的红利来加快推动品牌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议根据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深圳市整合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的实践经验,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推进到国家层面。此外,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形成知识产权执法合力,提高品牌权利人的维权效率。
四、成立知识产权终审法院。中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三个知识产权法院,这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但由于其管辖权和运作的局限性,依然没有解决知识产权案件最终判决的统一性问题。建议我国成立知识产权终审法院,给全世界包括中国投资者以信心,并引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判决带来的对社会和经济影响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