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这个词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敏感和沉重的。”“优逝理念尚不普及,开展安宁疗护要面对传统观念的阻力。”4月21日,“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何维常委与黄洁夫常委的发言首先道出了安宁疗护面临的观念困境——一方面,中国人谈论起死亡向来讳莫如深,“生也自然、死也自然”的生死观尚未广泛树立。另一方面,“竭力送终才是儿女义务”等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也让国人对安宁疗护的接受度有限。
在这种观念氛围下,科学坦然地看待死亡,关注生命质量,同时正确认识安宁疗护,理解其对社会文明、人文关怀、经济资源各领域发展的顺应,成为凝聚共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的重要前提。
“文化意义上的生命是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生命的最大不同。我们的生命要有质量,而过度治疗延长的是没有质量的生命和痛苦煎熬。”呼应黄洁夫常委的观点,范利委员认为,安宁疗护正是要将患者从机械性救治的痛苦中“解放”出来,赋予其支配生命的自由———既有优生的选择也有优死的权利。
但“解救出来”并不意味着不作为。委员和专家们一致明确表示,安宁疗护不是安乐死、不是不治疗,而是减少痛苦的“善终”。正如来自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韩琤琤所说:“我们不再针对病人的病因治疗,而是减轻病人的病痛。同时要传递爱心,有陪伴与呵护。”
来自香港的胡定旭常委也与韩琤琤的观点一致:“安宁疗护不仅是医疗的问题,更是关怀、爱心的问题。”他同时用一个朋友父亲的故事,来阐释“观念的力量”。“我们可以坦率地讨论死亡,与家人好好交流,在生命最后阶段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提高生活质量。”由此他也认为,在国内推进安宁疗护工作,第一是推广,“要让老百姓了解这一课题,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倾向不抢救就是不孝,所以生前预嘱同时是一个重要课题。”
胡定旭常委提到的生前预嘱,正是破解病人家属“道德舆论困境”、理顺观念的一个可行手段。来自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罗峪平,进一步解释了生前预嘱这一群众眼中的“陌生事物”:“在推行安宁疗护的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让更多人通过填写生前预嘱,明确表达本人是否接受安宁疗护的意愿。在现阶段,它是遵从有益、不伤害,尊重和公平的医学伦理,保障患者必要知情同意权利,并彰显安宁疗护正当合理的关键。”
方式可以不尽相同,目的却必然一致。一旦观念理顺、态度趋同,一项真正有利于社会、家庭、个人的事业就有了平顺推进的可能。“如果用开车来形容,‘平稳起步、顺利换挡、均匀加速行驶’就是安宁疗护工作的三部曲。我们现在就要做好起步阶段的工作。”正如刘玉村委员所说,“起步”并不会太容易,但最广大群体有了科学和积极的认识,“明白了这个词”,距离“加速行驶”就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