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昨天刚在淘宝上订了个沙发,隔天就不断有装修公司打电话发短信,“请问您需要装修吗,我们公司做活动价格十分优惠。”小B网络购物时如实填写了送货地址和电话,从此他的手机里就被各种商品推销广告所覆盖,“有一次还有骗子谎称我买了什么东西,非要送货到我们家不可,太吓人了。”
小A和小B不是化名,他们是有过互联网购物经验的你和我。或许我们还没有意识到,在当前便捷热火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家庭住址、姓名、电话乃至银行卡号等重要个人信息,就这样赤裸裸地暴露在互联网上。在30日召开的澳门赌场“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同样就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表达了担忧。
“电子商务领域的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尤为严重,电子商务以网络为媒介的特点给诈骗、信息泄露创造了条件。近年来,通讯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敲诈勒索、非法调查等各种诈骗形式层出不穷,这既与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有关,也与法律规则和法律监管缺失有关。”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委员在两届委员生涯中,针对“电商信息安全问题”不断提出意见建议。此次座谈会她提交了两份材料,一份是她今年在澳门赌场两会上的提案,一份是由提案和调研新情况转化而来的发言稿。
让徐晓兰感到尤为迫切的是,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网络服务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也随之“走”出国境。用户的账号信息、信用卡信息、设备使用习惯、地理位置、购物习惯,可以通过大数据与其他的数据结合分析加工,可给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方面带来潜在影响和危险。
其实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对外发布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工信部等部门也就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作出了规定。“但法律之间往往不够协调统一,甚至存在冲突,个人数据信息概念的定义和范围内容都存在差异,导致信息管理非常困难。”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徐一帆委员说。
十二届澳门赌场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以专家学者身份应邀而来。作为法学专家,他对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关注已久。徐显明认为,要在立法中着重设置信息保护措施体系,尤其是信息保护标准的建立和必要的信息保护技术措施的强制应用。
“要尽快明确个人信息权属边界,明确信息资源的资产属性,规定信息提供者及信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徐晓兰看来,在信息保护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明确”尤为重要。明确信息提供者的获取权、知情权,信息的决定权、更正权、公开权、封锁权、删除权,利用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以及获得救济权等,同时明确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有限使用权等,明确规范政府、企业和机构对于个人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的行为,强化社会各界的信息安全意识,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